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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办市函【2017】51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六、明确二级建造师全国执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囯范围內以一级注册建造名义执业。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工程所在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冂不得增设或者变相设置跨地区承揽工程项目执业准入条件。

已经在征求意见了,并且已经开始小范围试点了。“江浙沪”二建证书已经开始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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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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