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合肥考区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现场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2021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结合合肥考区实际情况,现将现场资格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
1.考生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徽健康码(以下简称“安康码”),并持续关注“安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红码”、“黄码”考生应咨询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按要求通过每日健康打卡、持码人申诉、隔离观察无异常、核酸检测等方式,在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前转为“绿码”。“安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经现场扫码后方可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2.现场资格审核日前14天内,考生应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3.现场资格审核期间,防疫、卫生健康等部门工作人员对考生进行健康状况检测,民警及保安人员维持现场秩序,引导考生有序入场。考生在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入场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如发现体温超过37.3℃,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4.进入资格审核现场后,必须确保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应自备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后,考生要及时离开现场,避免人群大量聚集。
5.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前要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审核对象及材料
(一)无需到现场参加审核的考生
凡能进入缴费环节并缴费成功的考生无需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核。
(二)需要到现场参加审核的考生(应疫情防控及现场安全需要,资审仅限考生本人办理)
凡不能进入缴费环节的考生,即:不适用告知承诺制、自愿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或选择承诺制但在线核查不通过的报考人员,需要考生本人进行线下核查(如确因特殊情况考生无法到达现场,须由其亲属代办。亲属须与考生为同一户口本上人员,如夫妻双方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须提供结婚证)。我们首先对考生社保信息或居住信息进行核验,再进行报考条件审核。请报考人员于2021年3月24日后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报名表,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核查(资审)需要提供的材料
(1)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报名表须加盖现工作单位公章,如社保为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代为缴纳的,须同时加盖第三方机构公章);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3)报考级别为“免1科”的考生须提供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原件,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报考级别为“相应专业”的考生须提供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2.其他佐证材料:
(1)以“现工作地”条件报考的考生,当前须从事建设工程相关工作,工作单位须与养老保险参保单位一致,在合肥缴纳社保年限须累计满一年以上(其中,在合肥建筑类企业连续缴纳社保满3个月以上,计算年限自2020年4月至今)。资审中,以省人事考试网自动比对的社保缴纳信息作参考,考生在排队等候资审过程中,请提前打开手机“皖事通”APP中社保缴纳在线信息页面(操作步骤:考生打开“皖事通”APP,搜索“社保查询”页面,通过人脸识别,进入社保“缴费账目明细”页面即可),以备资审工作人员核验。
(2)以“居住地”条件报考的考生,是指工作单位不在合肥地区的,这类考生除了提供在合肥地区居住的证明外,还要提供考生本人在省内其它建筑企业工作的社保信息(查验方法及缴纳年限要求同上)。
3.建筑企业与职业技术院校合作培养的学员具有土木工程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合作培养的批文、协议,并且通过合肥市养老保险缴费数据库查询考生有协议建筑企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4.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责任自负。
三、现场核查(资审)工作安排
考生务必根据报名表上的“资审序号”(资审序号只有进入个人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打印报名表”按钮后方可出现,下表中“资审号段”为报名表上“资审序号”)按下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非审核当日资审序号的考生均不受理,请广大考生自觉遵守。
注:资审序号在打印出的报名表上自动标识。
四、资格审核时间、地点
1.审核时间:3月25日至4月2日(上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2.审核地点:安徽合肥技师学院(新站区梦溪路868号,从北门关井路进入);
五、考试缴费
考生资格审核通过24小时后,在缴费规定时间内(4月3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缴费,未能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目前,我省正在开展职业资格“挂证”专项整治工作,请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本人实际情况依规报考,诚信参考,对伪造、提供虚假材料报考的,一经查实,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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