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各地陆续官宣
发布了不少新政策
事关社工证补贴
咱们一起来看看吧!
目前@内蒙古、@福建、@浙江、@安徽、@江苏、多地区正在开展社工证书奖励补贴申领工作,如果你在如下地区,不要错过哦!
1.鄂尔多斯达拉特旗
为进一步加强我旗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激励社会工作者安心基层、服务群众,按照《达拉特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达拉特旗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5年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通过人员申领一次性奖励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在达拉特旗从事社会工作且通过2025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证书的人员。
二、奖励依据
《达拉特旗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第十一条:加大社会工作人才扶持力度,着力提升社会工作人才激励保障水平,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获得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且在相关岗位提供专业服务的人员,分别给予500元、2000元和3000元一次性奖励。
三、申报所需材料
1.《达拉特旗人才奖补资金申请表》和《达拉特旗人才奖补资金汇总表》纸质版以及电子版各1份;
2.本人居民身份证和个人银行卡复印件纸质版各2份。
3.在达拉特旗连续缴纳至少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登录“内蒙古人社”APP,点击“个人参保缴费证明”即可下载)纸质版1份;
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或电子证书)复印件纸质版2份;
四、申报流程
(一)申请时间:2025年11月19日—11月27日,逾期视为自愿放弃一次性奖励。
(二)受理单位:符合条件人员请在规定期限内,向达拉特旗委社会工作部提交全部申请材料。旗委社会工作部审核通过后,在达拉特旗社会工作部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一次性奖励。
五、相关事宜
(一)申请人务必保证材料的真实性,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奖励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11修订)等规定处理。
(二)申请人务必按规定时间申报,逾期申报无效。
(三)申请人须配合旗委社会工作部完成中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登记注册工作。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奖励为一次性奖励不可重复申领。申请人利用同一级别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向相关部门重复申请同类证书补贴或奖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2023年和2024年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且未领取一次性奖励的人员,本次为最后补领机会,后续不在组织集中补发,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务必按时申报。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康芯丹、蒙德
联系方式:15540315088、13015177198
电子邮箱:dltshgzb@126.com
单位地址:达拉特旗委社会工作部一楼101档案室(达拉特旗信访局院内)
中共达拉特旗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2025年11月19日
1.宁德市蕉城区
为贯彻落实《蕉城区社会工作人才财政补贴操作细则》,切实保障非在编社会工作人才权益,持续激发社工人才队伍活力,现就2025年非在编社会工作人才财政补贴及一次性奖励申报材料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以前取得证书人员领取财政补贴申报事项
(一)申报对象
就业于我区机关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乡镇)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从事基层社会工作一线(医疗机构、慈善协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的非在编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二)补贴标准
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每人每月补助100元;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每人每月补助150元;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每人每月补助200元。
(三)申报时间
2025年12月1日至12月5日
(四)需提交材料
一式两份,均需加盖所在单位(组织)公章:
1.《蕉城区非在编社会工作人才财政性补贴申报表》(附件1);
2.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本人银行卡复印件(需注明具体开户行)。
二、2025年取得证书人员领取财政补贴及一次性奖励申报事项
(一)申报对象
就业于我区机关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乡镇)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从事基层社会工作一线(医疗机构、慈善协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的非在编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二)补贴及一次性奖励标准
1.补贴标准: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每人每月补助100元;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每人每月补助150元;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每人每月补助200元。
2.奖励标准:考取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考取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考取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一次性奖励3000元。
(三)申报时间
2026年1月4日至1月9日
(四)需提交材料
一式两份,均需加盖所在单位(组织)公章:
1.《蕉城区非在编社会工作人才财政性补贴申报表》(附件1);
2.《蕉城区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一次性奖励申请表》(附件2);
3.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本人银行卡复印件(需注明具体开户行)。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及时传达到位,认真梳理本单位及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人员,指导其规范准备申报材料,确保政策红利精准直达,错报漏报将不予补发。所有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组织)统一汇总后报送,并同步填报《蕉城区2025年非在编社会工作人才财政补贴信息统计表》(附件3)。
2.申报材料需真实有效,若存在虚假申报情况,将取消补贴及奖励资格。
3.申报材料报送至蕉城区委社会工作部(地址:蕉城区八一五中路9号4楼),联系电话:2861186。
来源:蕉城社会工作
1.舟山市
一、登记对象
经舟山市委社会工作部报考条件审查并通过2025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
二、登记时间:2025年11月5日-2025年11月26日
三、登记流程
1.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在搜索栏输入“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登记”。
2.手机下载“浙里办”APP,搜索“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在“在线办理”页面按步骤完成登记。
四、注意事项
1.因系统原因,登记时,审核机构选择“舟山市民政局”。
2.2025年之前考取的初级,2025年通过中级的人员也要登记。
3.如果证书已完成登记,将显示“您不符合办理条件”页面,无需重复登记。
请注意!2025年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奖励申领也已同步开始啦!
根据《中共舟山市委社会工作部关于印发舟山市本级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奖励申请办法的通知(试行)》精神,现将2025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奖励申领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报考属地为市本级的;
2.报考期间工作单位为市本级的(企业、社会组织、工商个体户等以注册地为准);
3.通过2025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完成资格审查并在登记受理期限内完成市本级社工证首次登记备案;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没有因违反社会工作职业道德或行业管理规范导致不良影响的行为等。
5.其他特殊申请情形,以浙江省社会工作者管理系统内认领为准,申请人户籍应在市本级范围内或有近一年内舟山市本级社保缴纳记录。
二、奖励标准
1.通过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一次性给予奖励2000元;
2.通过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一次性给予奖励3000元;
3.通过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一次性给予奖励5000元。
注:奖励不可重复申领,级别晋升时可申请差额奖励。
三、申报流程
经舟山市委社会工作部报考条件审查并通过2025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
四、材料要求、
1.个人申领:(1)纸质申请表需手写签名并由报考期间所在单位盖公章(附件1);(2)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正反面同页);(3)社保清单(社保清单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下载打印,要求载明最近一年社保缴纳情况);(4)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或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5)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2.委托申领:除个人申领材料外,代办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个人申报委托书(附件2)。
3.集体申领:除个人申领材料外,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全部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单位集体申报委托书(附件3)和单位集体申报人员登记表(附件4)。
五、申报时间、地点
1.时间:2025年11月5日—2025年11月26日(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2.地点:中共舟山市委社会工作部(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7号楼)9楼908室。联系人:钱女士,咨询电话:0580-2283560,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服务处。
六、审查公示
市委社会工作部对奖励申请材料逐一进行严格审查,并将拟发放奖励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七、奖励发放
经公示无异议后,奖励经费将一次性直接拨付到申请人的个人账户上。奖励实施年度申报制,超过规定期限不再补发。
最终解释权归舟山市委社会工作部所有。
来源:中共舟山市委社会工作部
中共旌德县委社会工作部
关于兑现202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一次性奖励的通知
各镇,县直各单位:
为加强我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宣城市委社会工作部等关于印发<宣城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十项举措>的通知》(宣社志[2025]4号)及《关于调整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奖励标准的通知》(旌社[2025]5号)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一次性奖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户籍在旌德(或工作单位在旌德),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证书的人员一次性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证书的人员一次性奖励标准为2000元/人,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的人员一次性奖励标准为3000元/人。
二、申请补助程序
本人携带身份证、本县户籍(或工作单位)证明材料、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奖励申请表(见附件)等,由县委社会工作部核实后,将奖励资金拨付到申请人所提供的个人账户。
三、办理时间
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1月28日(节假日除外)
四、注意事项
1.请考试通过人员在中国社会工作网将个人信息填写完整,(https://shgz.mca.gov.cn/SWMS/LEAP/swmss/index.html#/web),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县委社会工作部进行现场审核,已领过相应证书一次性奖励的人员不得重复申请。
2.工作单位在旌德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奖励,需工作单位提供证明并加羞公章,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在外务工的木县户籍人员请联系当地社会工作部提供未发放一次性奖励的证明。
3.各镇、县直各单位要及时通知已取证人员做好一次性奖励申报工作,资料请确保真实有效,申请人采取弄虚作假手段,骗取一次性奖励的,除追回有关款项外,将严肃追求责任。
联系电话:8023813,办理地址:旌德县旌阳镇环城北路与滨河路交叉口东20米(县委社会工作部二楼综合股办公室)。
关于申报2025年泗阳县社会工作人才发展扶持措施考证激励的通知
根据《宿迁市社会工作人才发展扶持激励措施》文件精神,现就泗阳县内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激励补助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泗阳县工作、生活,通过2025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首次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证书(高级社会工作师通过评审后视情况另行申报),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
(一)提交奖励申请时不属于在职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在中国社会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登记,取得登记证书且登记区域为宿迁市泗阳县(登记流程为:进入“中国社会工作网”(http://shgz.mca.gov.cn/)进行社工账户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后进行个人“首次登记”,登记区域须为泗阳县)。
二、奖励标准
(一)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一次性奖励800元。
(二)取得社会工作师证书,一次性奖励1200元。
三、申请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时间:2025年10月15日-2025年11月14日。
申报途径:
1.在县直单位(含高新区、农业产业园、吴泗园、国有企业)工作的,申报材料交至县委社会工作部社工人才和志愿服务科;
2.有工作单位的申报材料交至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3.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盖章后报送至属地乡镇(街道)。
申报要求:申请人按照申报资料清单(附件1)准备相关材料,填写泗阳县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一次性补贴申请表,申报资料格式参照样本(附件2),于申报期内报送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逾期未报,视作放弃。
(二)审核
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县委社会工作部组织人员对申报资料进行完整性、真实性审核,材料不完整的或不清楚的,可要求申请人补齐资料或进行说明。
(三)公示及发放
2025年12月中旬对泗阳县内拟发放奖励人员名单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申诉。经公示无异议的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按规定发放奖励至申请人银行账户;经公示有异议并经核实异议成立的,不予发放奖励。
四、咨询电话
关于开展2025年度宿城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一次性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宿迁市社会工作人才发展扶持激励措施》(宿民发〔2023〕26号)、《宿城区“钟吾优才”人才培养办法(2023-2025)》(宿区政发〔2023〕2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一次性奖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
在宿迁市宿城区工作、生活,通过2025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首次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证书(高级社会工作师通过评审后视情况另行申报),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
1.2025年新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未在其他地区以同样理由申请补贴或奖励;
2.在宿城区从事社会工作的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包含宿城区辖区内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市级注册的各机构工作人员);
3.已在“中国社会工作网”完成注册登记,且登记区域为“宿城区”(登记流程为:进入“中国社会工作网”(http://shgz.mca.gov.cn)进行社工账户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后进行个人“首次登记”,登记区域需为宿城区)。
二、奖励标准
(一)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一次性奖励1000元。
(二)取得社会工作师证书,一次性奖励2000元。
注意:本奖励不可重复申领,级别晋升时可申请差额奖励。
三、申请程序
1.个人申报
申报时间:2025年10月20日—11月22日。
申请人按照申报资料清单(附件1)准备相关材料,申报资料格式参照样本(附件2),于申报期内将电子材料提交至指定邮箱或将纸质材料送至宿城区委社会工作部社工人才和志愿服务科(宿迁市宿城区北海路11号新区商务大厦610室),城乡社区工作人员、镇(街道)社会工作者由镇(街道)统一报送,逾期视作放弃。
2.审核
区委社会工作部组织人员对申报资料进行完整性、真实性审核,材料不完整的或不清楚的,可要求申请人补齐资料或进行说明。
3.公示及发放
2025年12月中旬对宿城区拟发放奖励人员名单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申诉。经公示无异议的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按规定发放奖励至申请人银行账户;经公示有异议并经核实异议成立的,不予发放奖励。
注:最新消息以官方发布为准。
查分!2024年监理考试成绩已公布!07-23
自2025年起,总监履职不到位,锁卡、暂停承接业务!01-06
住建厅:8月1日起开展资质大核查!07-06
收藏!各省二建历年分数线汇总!07-18
2024年全国导游证考试常见问题解答!07-23
22年二建考试变动汇总!04-14